本。 那时沉迷小说热血上头,啥都不懂,写作纯靠莽,什么大纲人物情节啥都不知道,就是想到啥写啥。 特别《仙道漫涂》这书,连书名都写错了,实在汗颜。 应该是路途的“途”才对。写到最后真的都要崩溃了,完全是水字数。就为了撑够一百万,后面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啥。 至于本书《诡地秘录》,其实是在写仙道漫涂前就开始写的,不过《仙道漫涂》先签约了。 本书是写到第十万字时申请了两次还是三次签约来着,也没想到最后会签约。 由于是第一次写小说,当时并不知道灵异题材第一人称门槛很高。因为盗墓笔记等灵异小说第一人称自己看的入迷,便用了第一人称。 写了之后才发现,非大神真不要触碰第一人称,实在太尬了。 还有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,留下一百零二块钱,然后逃之夭夭。什么?这个男人,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?一场豪赌,她被作为赌注,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。慕迟曜是这...